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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江西:六类先天畸形患儿可领救助金 最高补助三万元

    信息发布者:penghoinghu
    2017-04-02 19:51:56    来源:江西日报   转载

    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制定了《江西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工作方案》,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、有成熟干预技术、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,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。

    记者4月1日获悉,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制定了《江西省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试点工作方案》,主要针对发病率相对较高、有成熟干预技术、治疗效果良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,为患儿提供医疗费用补助。

    《方案》明确,省儿童医院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九江市妇幼保健院、赣州市妇幼保健院、萍乡市妇幼保健院这5家医院为该项目的定点医疗机构。该项目由省儿童医院负责审批,最高补助3万元。

    据了解,该项目的具体救助对象为: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,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,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,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,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,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。此外,接受救助的患儿要满足4个条件:一是0至18周岁(含18周岁)的城乡患病儿童;二是家庭经济困难,能够提供村(居)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;三是自2016年1月1日后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上述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、手术、治疗和康复;四是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(含3000元)。 (记者钟端浪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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